2022年开学时间是几月几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暑假各项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2 年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党办〔2022〕2号
各二级党委(党总支)、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统筹疫情防控和暑假各项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现就做好2022 年暑假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假和新学期开学时间安排
(一)暑假放假时间
2022年7月4日(星期一)-9月2日(星期五)。
(二)新学期开学时间
1、9月3日(星期六),行政人员报到;9月4日(星期日),教师报到。
2、计划8月27日(星期六)-28日(星期日),泉州主校区(校本部)安排在2022年秋季进行一学期实习的毕业班学生分批返校,做好赴校外实习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适时调整)。
3、计划9月3日(星期六)-4日(星期日),老生分批报到(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适时调整)。
4、2022级新生入学报到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另行研究确定,并提前通知到每一位新生。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工作
落实常态化校园疫情防控举措。暑假期间学校继续加强校园管控,严格闭环管理。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高等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五版)》要求,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措施,健全完善防控“平战结合”全链条工作机制,扎实构筑师生员工健康“防护网”。
加强暑假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学校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各工作组、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加强假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应急机制、指挥体系正常运行。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一旦出现涉疫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现场处置、第一时间流调溯源、第一时间转移人员、第一时间进行管控、第一时间核酸检测。
做好师生员工健康管理。教师工作部、学工部牵头,各单位密切配合,制定“一人一档”离校、留校师生员工信息台账,妥善做好暑期留校师生员工的管理和服务。暑假期间全体师生员工原则上不出境,避免到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到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如有涉疫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学校。师生员工假期出省,要提前做好报批、行程跟踪、健康监测和防控指引等全程管理工作,返泉后要按照属地要求落实有关防控措施。
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增强责任意识、自我防护意识,自觉承担防控责任和义务,落实个人、家庭等日常防护措施,筑牢群防群控防线。继续推进疫苗查漏补种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
加强校园集体活动管理。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组织的论坛、讲座、师资培训、社会实践、研学、竞赛等线下活动,严格落实“一会一报”制度,加强事前论证和精心设计,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重点加强对来自境外、省外参加活动人员的健康管理,落实风险人员不得参与聚集性活动的要求。
返校开学前,按照“一人一档”的要求,加强全体返校人员跟踪管理,全面掌握返校人员健康状况,确保健康台账信息全覆盖、无遗漏、真实准确。开学返校要求届时根据上级和属地部署另行通知。
(二)做好招生和暑期培训等工作
教务处、研究生处(研究生院)要做好暑期招生和新学期学生补考、课程安排、教材征订等各项准备工作。
继续教育处(继续教育学院)要妥善安排暑期上课、各类培训等有关工作,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三)做好假期学生管理工作
学工部、研究生处(研究生院)、保卫处、团委会、实习实训中心、各二级学院要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提高防传销、防诈骗、防溺水、防台风等各项安全防范技能,加强暑期学生实习、实训、夏令营等活动的审批和安全保障。
用人单位、指导老师或研究生导师要与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共同做好留校学生日常管理工作,按照《关于2022年暑假学生留校有关事项的提示函》要求做好留校学生管理服务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暑期留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学生干部的联系方式报送学工部、研究生处。学工部、研究生处要及时做好学生离校、留校、返校情况统计,并及时上报学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同时报党政办和行政总值班室备案。暑假期间,所有政工干部要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对每位学生的去向做到心中有数,及时了解留校学生思想动态,关心留校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开学前分别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面排查隐患,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重点加强对单位印章、机要文件、网站网页、档案及危险化学品等进行检查。教务处、科研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保卫处、图书馆、网络中心、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南安校区管委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职能部门,要对教学、科研场所和生活设施、校园地质灾害点等重点场所,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治理行动,防患于未然,确保校园安全。
(五)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后勤管理处要统筹安排暑期后勤服务保障工作,为暑期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保障。要确保暑期水电和食堂等服务的正常供应,按照进度做好各类修缮改造工程,做好校园日常保洁工作,确保校园整洁、有序。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暑期节水节电工作。
(六)做好暑期校园文明创建工作
文明办、各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要持续做好暑期校园文明创建工作,参照测评内容要求,对宣传氛围、公益广告设置、停车秩序、公共安全设施及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等进行日常巡查,并及时做好补缺补漏工作。
(七)做好暑期值班工作
暑假期间,严格执行学校行政总值班制度及各类值班制度。教师工作部、学工部、研究生处(研究生院)、后勤管理处、保卫处、南安校区管委会、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安排好值班工作。机关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值班。各单位暑期值班表请于7月13日(星期三)前报送学校文件交换中心(南益行政大楼一楼)。暑假期间,各单位负责人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告制度。各级各类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坚守岗位,认真履职,如遇紧急情况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向行政总值班室和有关部门报告。行政总值班室电话:22910019,保卫处值班电话:28029110。